
(一)
株洲市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薇同志为天元区教育局局长。
任命:
彭鸿森同志为天元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陈勇同志为天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三门人民法庭副庭长;
周松林同志为天元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彭鸿森同志的天元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二)
株洲市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
同意将“泰山路街道张家园社区城中村城市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调整为“完成泰山路街道张家园社区城中村城市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同意将“群丰镇高台岭、长岭、新街、新文等社区农村自来水工程”调整为“完成群丰镇高台岭、长岭、新街、新文等社区农村自来水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的项目设计及初设批复”。
同意将“打通交通堵点2个以上”调整为“完成交通堵点预算上限值评审等前期工作”。
(三)
株洲市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区农业农村局、市交警支队天元大队、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局等5个建议办理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应到常委会组成人30人,实到28人,测评结果如下:
序号 | 被评议单位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率 |
1 | 区农业农村局 | 23 | 5 | 0 | 82.14% |
2 | 市交警支队天元大队 | 16 | 10 | 2 | 57.14% |
3 | 区教育局 | 27 | 0 | 1 | 96.43% |
4 | 区司法局 | 21 | 5 | 2 | 75% |
5 | 区发改局 | 24 | 4 | 0 | 85.71%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责编:易湘锋
初审:易湘锋 二审:易湘锋 终审:吴丹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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